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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人人有责

●城南夜话
1998-11-27 来源:生活时报 刘勇 我有话说

据报载,国家环保总局、监察部联合执法检查团对北京市环保工作提出了6条建议,第1条就是“大力提倡‘人人从我做起,人人保护首都环境’,增强保护首都环境的自觉性、责任感和紧迫感”。笔者认为,这条建议一语中的,极具针对性。

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,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当然需要一个可供发展的客观环境。发展是不该以环境恶化为代价的,“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”也是写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的。然而,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些单位和个人将国策与国法置之度外,有意无意地破坏着首都环境。环顾我们生存的城市,的确与“优美”二字存在相当大的距离——护城河的清淤好景不长,因为生活与工业污水还在给它输送污染原料;某些河段的两岸成了垃圾场,恶浊的空气简直令人窒息;尾气严重超标的机动车毫无顾忌地穿行闹市,禁止鸣笛的警示牌有如虚设;繁华的街道找不到果皮箱,袋装垃圾则形成了新的垃圾摊;楼前的绿地被“汽车一族”蚕食殆尽,住户舍不得扔掉的“鸡肋”早把楼道堆得满满当当;一方面埋怨工地噪声扰民,另一方面却在自制装修噪声……

就在笔者研读这条建议时,又从报端获悉北京在国家旅游局组织的验收活动中虽被评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,但在空气污染指数单项评比上却得了零分。环保项目为零分的“优秀”岂不令人汗颜?检查、验收活动结束了,建议提出来了,但环保这篇文章才刚刚开头儿。作为北京市民,我们不能把环保视为政府或哪些部门包下来的事,而应当立即行动起来,从每一件小事做起,清洁环境,保护环境。说到底,环保得分不仅仅是名誉问题,实实在在地是一个事关生存与发展的大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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